湖北残联网站6月4日消息:从2008年1月1日起,宜都市大力推进城乡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此项工作在全市11个乡镇(街办、矿区)全面展开,持证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将于今年12月得到经济补贴,城镇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和农村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的投保资金全部由政府“埋单”。使城乡残疾人翘首盼望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助的夙愿终将成为现实。
为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宜都市制定出台了《宜都市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宜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中的规定,具有我市常住户口,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按年度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和政府代缴的医疗保险资金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补贴政策和医疗优惠待遇。
为逐步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抗大病的帮困力度,宜都市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出台了《宜都市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应由残疾人个人缴纳的合作医疗投保资金全部由政府代缴,使农村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率达到100%。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残疾人家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 |